问题 | 犯罪追诉时效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犯罪追诉时效,系依据合法法律规定评价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拥有依法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权力;
而当追诉期限届满之后,则将失去追责之权,即不得再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法定最高量刑未达到五年有期徒刑者,自其犯罪之日起经过五年,便可免于追诉; 对于法定最高量刑介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犯罪分子,自其犯罪之日起经过十年,亦可免于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量刑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自其犯罪之日起经过十五年,同样可以免于追诉; 若法定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自其犯罪之日起经过二十年,即可免于追诉。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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