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司法工作中所述之“监外执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罪犯,基于具备相应法定义务的特殊状况,不适合于在常规的监狱环境中执行刑期,因而依法在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法律制度。
例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接受保外就医治疗、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 在此期间,罪犯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实施监管。 然而,若罪犯并不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却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此项权利,或者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均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至监狱执行刑罚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