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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以后是不是就结束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并非刑罚的终结。
这项措施,其实仅是刑罚执行方式有别于传统,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稍微变通了一下,当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条件时,罪犯将在一段时间内不再被拘禁于传统的监狱等地,以获得短暂的自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已经摆脱了承担刑罚的责任与角色。
在监外执行期限内,他们依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规条例,接受来自社会和监管机构的严密监控和管理。
若在这个过程中作出违规行为,或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导致监外执行情形不复存在,罪犯仍可能面临被重新送回监狱服刑,去完成尚未完结的剩余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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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