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定义为遵循相关法律条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的有效期限区间。
当某项犯罪行为经过了如下所述的特定年限之后,则不再予以刑事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该裁定通过后的五年内不予以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需经历十年方可放弃刑事追诉; 3.【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围内的,应在十五年内决定是否继续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最长可超过二十年后再行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然而若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将其纳入司法追责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报,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核与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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