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量刑是缓刑,法院要判实刑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检察院提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法院基于审慎考虑,却决定判处被告实际服刑期限的刑罚,这种情况确实是有可能发生的。
作为司法机关,法院拥有独立的审判权力,其在做出判决时,会全面评估案件中的所有证据、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通常而言,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于法院的最终判决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参考价值,然而并不能被视为绝对的约束力。 若法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或者存在其它应被判处实刑的充分理由,那么法律也允许其做出与检察院量刑建议相异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处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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