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两年有可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罪犯被宣判两年有期徒刑,仍可存在获得减刑机会的可能,前提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罪犯必须在服役期间展现自称悔过之意者或有立功举动者,则根据情节轻重,相应的一次性减刑幅度至多在一年有期徒刑范围内; 若罪犯在服役期间确实能够始终保持悔过之情并有所立功能绩,或者在犯罪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那么这部分犯人可享受的一次性减刑幅度最高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能表现出显著的悔过行为或者提供优异的立功表现的,则其能够享受的一次性减刑幅度最多也不能超过两年有期徒刑的上限。 由此可见,被判刑的减刑条件和实施细则,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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