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如何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罪犯,其量刑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这类人群在法律上被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者,特别是那些年龄已经超过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因实施犯罪行为须接受刑事处罚。 然而,对于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而言,如触及刑法所规定的特定罪行,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涉案人员未达十四岁,则不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其责任应依照其作案时期精神状况来衡量和判断。 同时,根据现行刑法理论,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岁之间的人被视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聋哑人士与盲人也有义务承担刑事责任; 而那些只存在部分精神障碍尚未完全失去辨别或控制能力的人,他们的刑事责任应该受到适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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