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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有恢复的可能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被永久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者,在特定情况之下仍有可能恢复其政治权利。
其中包括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并被终身永久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当死刑缓期执行被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将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由原来的终生改变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
此外,对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会有所改变,需从服完基础刑罚的日期或是假释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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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