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具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外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者,即使已经受到国外法庭的审判,仍可依据我国《刑法》进行进一步追诉;
但是,若在国外已经领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则可考虑予以免除或减轻其处罚。 2、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3、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公民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亦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5、犯罪行为发生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 对于此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处罚。 以上内容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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