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是否必须获得原告谅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原告的谅解才能得以缓刑。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那么法庭就可以考虑授予他们缓刑资格: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深刻的悔罪表现; (3)没有重新犯罪的风险; (4)宣布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条款,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获得缓刑的可能: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存在认罪悔过的行为; (3)无再度犯罪之虞; (4)宣布缓刑不会带给其所在社区严重的负面影响。 当正式宣布缓刑后,法院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得进行某些特定活动、进入某些特定地区、参与某些特定场合以及与某些特定人群进行接触。 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了附加刑,这些附加刑依然需要依法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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