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若需前往外地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期考验期间内,如需离开所定居住地所在的市、县或者进行搬离迁居的行为,则应当事先征得相关考察机关的审批许可。
经过许可并批准方可离境外出。 然而,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境,相关部门将认定这是一种违反有关监管规定的不当行为。 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缓期刑罚被全面撤销,进而改为执行原定既有的自由裁量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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