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满后还会被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并非刑事拘留,缓刑又被誉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其含义为指对那些触犯了法律法规,而且经过合法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且应当接受刑罚处罚的个体,予以先期宣告定罪,暂且不对其执行所判定的刑罚,而是交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该罪犯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且依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于具体的刑罚。
这是一种独特的制度设计,旨在通过对罪犯的长期观察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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