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药品管理罪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明确规定:
凡涉及到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行为,若其情节严重,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须依法判处罚金; 如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已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依法判处罚金。 具体而言,这些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 (2)在未获取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前提下,擅自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被禁止使用的药品仍进行销售; (3)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等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在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所规定的其他罪名,或者存在其他犯罪事实,那么就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