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若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 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情况,根据本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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