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寻衅滋事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倘若个人出于任性无理或肆意妄为的目的,对他人进行随意性的殴打,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若有人以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为乐,且情节恶劣者,同样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制裁。 3.如果有人强行索取、硬性要求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当有人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喧嚣和骚动,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如果有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例如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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