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象山非法拘禁罪能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者,若同时具备情节较轻、诚心认罪、不再犯之可能性小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多项条件,可考虑宣告缓刑实行。假如犯罪者为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或年逾七十五岁的高龄人士,应当毫不犹豫地宣告缓刑。因此,倘若象山地区涉及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他确实存在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缓刑判决,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与法院的裁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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