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职人员职务侵占罪量刑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倘若一位教职员工利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与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时,那么此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其行为导致的违法犯罪所得远高于前述标准,则可能需接受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被处以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而当其非法占有财产的数额极为庞大时,甚至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必须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非法占有的财产数额、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量刑的因素。因此,我们无法在此提供一个确切的量刑结果,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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