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条款,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以追逐竞驶为主要特征的恶劣情节,应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其次,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同样应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再者,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人员,若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则应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最后,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应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对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亦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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