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被刑事拘留能否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明确规定,关于酒后失态而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者能否获得保释,须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估与判断。若在醉酒行为确已触犯法律红线并被判定为犯罪行为,同时可能面临着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或者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也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又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那么酒后失态者在被刑事拘留之后是有资格提出保释申请的。
然而,若醉酒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或者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便无法提出保释申请。因此,能否获得保释需深入剖析醉酒行为的性质及所带来的影响,并对照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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