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的在职员工,倘若他们借用职权之便,擅自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悄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一定程度,那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时,即便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下,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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