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的缓刑怎么解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考虑到妇女身怀有孕乃是裁定缓刑之必要条件,然而并非唯一判定因素。
判定缓刑之举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所规范的其他条件,诸如行为人之社会危害性较小、其行为未对证据造成毁灭性影响以及未出现串供等情况。 缓刑乃针对被判处特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附带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决刑罚的一种制度,实质上是对刑罚的暂时搁置。 其执行方式主要表现为对于触犯刑法,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且不予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并非一种独立的刑罚,而仅仅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理解和应用过程中需进行明确区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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