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31万怎样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格规定,对于那些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将赌博视为自己的职业手段,且持续性地进行此种行为的犯罪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应依法被判处罚金。
而对于那些明知故犯,擅自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则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然而,如果这些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应该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首先,如果犯罪分子通过抽头渔利的方式,累积获得了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非法收益;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赌场的方式,累积获得了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非法收益; 再次,如果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赌场的方式,累积吸引了超过120名的参赌人员;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在建立了赌博网站之后,为了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而为他人组织赌博活动,其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了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参与了赌博网站的利润分享,其违法所得金额也达到了3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是犯罪分子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 甚至是犯罪分子招募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行为,也都应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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