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第八十二条最轻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领域,最高法定有期徒刑判决时间为二十五年。
在此情况下,若被告在审判宣判前已经实施了数宗犯罪行为且累计的有期徒刑刑期尚未达到三十五年,那么其所能获得的最高刑期不应超过二十年; 反之,如被告累积的刑期中包括至少一个三十五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其所能获得的最长刑期也只能达到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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