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定义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一术语不仅包括了在刑法领域中被正式认定为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形,也涵盖了那些在法律层面被认为是有限制性刑事责任能力者的范围。
顾名思义,此类人群是在刑法规则中所明确指出,他们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但是应当被减轻或者从轻量刑。 另一方面,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行为人在构成犯罪以及承担刑事责任过程中所必需具备的,能够在刑法意义上对自身行为进行辨识并加以控制的能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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