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常人殴打残疾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任何行为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残疾人,如果其所实施的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尚未达到国家刑法规定的犯罪程度,将被判定为民事责任范畴,处罚方式包括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具体来讲,这类行为人会被依法处以十日内至十五日的拘留,同时还需要支付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内的罚款。但是,如果该行为导致了残疾人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级别的伤害,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更加严重的情况下,例如致使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行为人将会接受更为严重的司法制裁,即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且手段极其恶劣的行为,则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戒。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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