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投案自首能够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身罪行者,属于自首范畴。
对于这些自首犯人,应给予恰当的减免处罚。 具体来说,若其所犯之罪较轻,则有可能被免予处罚。 在评价这种自首情节时,需全面衡量各种因素,如自首的初衷、时机、方式方法、罪行的严重程度、对事实真相的揭示程度以及悔过表现等等。 这样的考量方式可以使基准刑降低40%以下;若其所犯罪责较轻,甚至还可达至基准刑的减少40%以上,甚至当属违法免罚。 那些恶意利用自首来逃避法律惩罚、不值得宽恕的情形则不在上述例外之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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