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8年没钱交罚金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减刑与否,主要视乎服刑人员在狱中的表现如何。
交付法院所作判定的罚款,尽管系法律规定的义务之一,但无法直接对减刑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唯有通过表现良好、有显著进步或有所立功等方式,方能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 对于犯罪者而言,若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守监规,配合教育与改造,并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之意,或者展示出积极进取,有如立功般的优良品质,便有可能得到相应的减刑处理; 如若犯罪者能做出显著的立功表现,理应获得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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