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被拘留还要赔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尽管涉及到斗殴行为者可能已经遭受过拘留相关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无需负担必须给予的赔偿责任。
其次,拘留作为行政制裁的其中一项手段,而赔偿则是对侵权方在案件中为受害方带来伤害所产生的民事赔偿义务,两者之间的关系纯粹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应各自负起相应的职责。 信奉依法治国原则,因此针对斗殴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如下所述: 若造成受害方轻伤程度,通常将执行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惩戒,并且附带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金;倘若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可能只需执行最多为五天的拘留量刑或者不高于五百元的罚金处罚。 然而针对群体性的斗殴活动,以及对残疾人员、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实施斗殴的行为,则往往会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惩罚,同时还要附加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额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