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过追诉期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乃是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
当此期间已经过去,则表示无法再对罪犯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若犯罪行为跨过此期限,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在此类情况下,一旦刑事案件被展开调查,则追诉时效便不再适用。 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案后,犯罪分子若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追诉期也将不受限制。 刑期在五年以下者,追诉期为五年;刑期在五至十年间者,追诉期为十年;刑期在十年以上,则追诉期为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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