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能结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能结婚。
缔结婚姻关系是公民的民事法律行为,剥夺政治权利不包括剥夺公民缔结婚姻的权利,依据我国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剥夺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终身期限,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罪行较轻,被判管制附加上了剥夺政治权利,两者期限和执行时间相同,大致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刑事犯罪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大致在1年以上5年以下。 3、罪行十分严重,被判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判决死缓之后减为有期徒刑,又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大致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下列情形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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