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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互殴的法律定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互殴的法律定义是当事人被对方殴打之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但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殴打对方,这样就可以认定为互殴;打架斗殴如果没有造成轻伤的,那么就可以通过治安的条款来处罚,存在违法行为的会处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情形严重的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元的罚款。
但如果因殴打而造成对方轻伤的,那么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造成对方重伤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导致他人死亡的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所以,造成的结果不同所存在的处罚就会不一样的,互殴是双方都存在过错,但只要未达到轻伤,那么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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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