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有两种相应的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配偶的共同财产; 2. 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支付损害赔偿金。在具体的法庭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根据具体情况,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太高。此外,如果你认为对方有上述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述的过失,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能支持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家庭暴力;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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