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缓刑的意思是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监狱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并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的权利不受侵犯。
监狱对罪犯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并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对于有能力劳动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并组织罪犯进行时速政治、形势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监狱保障罪犯与亲友的通信以及同亲属的会见。
同时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依法假释。
这是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重要法律手段。
在生活方面,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
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保障罪犯的生活卫生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
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6: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