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刑罚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但执行机关各不相同:
1、人民法院执行的刑罚有:死刑立即执行,没收财产和处罚金;
2、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
3、监狱执行的刑罚有:死刑缓刑2年,无期,有期。
4、刑罚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