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罚执行完毕是指所判主刑执行完毕。如果前罪除被判处主刑以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在前罪主刑执行完毕以后3年内附加刑继续执行期间,被告人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符合累犯构成条件的,应当以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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