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原告事实不符违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原告事实不符违法。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对这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处罚。 具体处罚有: 1、原告在起诉状中撒谎的,人民法院可以给予当事人拘留、罚款等的处罚。 2、如果原告的虚假诉讼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将构成虚假诉讼罪,将受到刑事处罚;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 (1)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主要是指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达室唤,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庭。 (2)违反法庭规则。其中包括哄闹、冲击法庭,或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3)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谓伪造证据,是指行为人制造假证据。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这种证据本来就不存在,而是行为人有意编造出来的;第二种是行为人对原有的证据加以改造,使其失去本来面目,不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谓毁灭证据,是指行为人把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毁掉,使这促证据不能提取。有的行为人既有伪造证据的行为,也有毁灭证据的行为发生,严重地影响案件的正确审理。 (4)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5)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6)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这种行为有二个构成要件:一是行为人的妨害行为指向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二是行为人的行为妨害了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8)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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