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打人能加重刑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打人至轻伤可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打架致人轻伤的,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民事赔偿,处理的方式主要是有二个:由双方协商进行赔偿或通过法院诉讼赔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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