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年可以减刑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78条
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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