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及定罪与判刑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盗伐林木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以上的,应当立案: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在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却仍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实施该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伐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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