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未成年能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杀人未成年能怎么判的问题,需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进行判断。
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未满12周岁的故意杀人,不构成犯罪,即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种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犯八种特定型罪名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种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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