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诈骗罪判七年怎么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临着七年有期徒刑处罚的犯下诈骗罪行的囚犯,若欲寻求减刑的机会,首先必须深入认识自身所犯罪错并表达真诚的忏悔之情,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狱监管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地参与各类教育改造课程,扎实参加生产劳动并展现出优良的行为表现。
除此之外,倘若能够展现出立功表现,例如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这些揭发内容经过查证核实为真实事件; 亦或是在狱中展现出创新思维和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那么这将极大地提升其获得减刑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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