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怎么告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有书面形式的借据并不足以判定其构成犯罪性质的欺诈行为。
用以判断诈骗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因素在于,借款方在向出借人提出借款请求时,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即通过欺骗性的手法获得借款,并未计划或者没有意愿进行还款。 若仅因借款后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而引发的争议,通常被视为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内的问题。 然而,倘若借款方在借款过程中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对重要事实进行隐瞒,以达到获取借款的目的,且自始至终都未曾考虑过偿还这笔款项,那么便有可能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诈骗罪行。 在此情况下,您需要搜集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例如对方所编造的虚假事实、作出的虚假承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