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中追赃挽损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合同诈骗罪案件时,对赃款追回和经济损失弥补程度的评价将会作为一项衡量量刑基准的关键因素之一。
假如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配合并全力以赴地致力于追回赃款与挽回经济损失,从而使得受害人几乎全部的经济损失得以恢复,那么在量刑环节中,他们有望获得相应减轻的待遇。 这主要是基于其所表现出的一定程度的自责意识以及对自身违法行为的悔过表现,同时也将有助于降低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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