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减轻诈骗罪的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降低对诈骗罪的惩处力度,首要之策便是被告人应当据实招供自身所犯下的罪行,尽全力协助司法机构进行深入详实的调查取证工作,此举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坦白情形"。
倘若被告人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无疑将成为减轻刑罚的关键要素。 此外,如被告人额外采取积极手段退还赃款、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取其谅解,这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自身争取到更为轻微的刑事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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