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的认定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通常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将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同时在合法缔结或履行相关合同时,采用欺诈手段从中获取受害者的财物,且此种金额已达到法定标准——即超过二万元人民币。
举例来看,例如犯罪嫌疑人为实现其非法目的,可能采取虚构单位主体或者假冒他人身份等方式签署合同; 另一方面,他们还可能在收到来自对方当事人所赠与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资产后逃之夭夭等等。 事实上,即使行为人本身并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但若他们通过承诺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局部履行合同的方法引诱受害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合同并履行,此类行为亦有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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