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缓刑后又发现余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缓刑考察期间察觉到在法院宣布缓刑裁决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定的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撤销缓刑,并针对新的发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将先前的罪行与后来新发现的罪行所应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后决定执行的具体刑罚。
例如,假设某人曾因盗窃罪而被判处缓刑,然而在缓刑期间却又发现其在之前还犯有诈骗罪行但尚未被定罪量刑,那么便需要撤销此前对于该人盗窃罪的缓刑裁决,将盗窃罪和诈骗罪合并处理,以决定最终应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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