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合同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未签署有效合同并不足以判定为合同诈骗罪。
具体来说,合同诈骗罪乃是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欺骗手段获取对方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由此可见,在未签署合法合同的情况下,绝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一重罪。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如以非法占有所图,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期间,通过欺诈手法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被处以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1)以虚构的公司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离; (5)利用其他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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