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构成的其他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其他情况进一步包含以下多种类型:利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等虚假产权证书作担保实施欺诈行为者;
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却借助先行履行小额合同或是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致使对方当事人深陷其中,不断签订并持续履行合同的诈骗者; 在接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乃至保证财产后潜逃隐藏的嫌疑人; 以及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如非法集资、盗窃、诈骗摧毁对方当事人合法财富以获取个人私利的罪犯等都是可能构成本罪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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