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信用卡诈骗是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信用卡欺诈行为,这显然是诈骗罪的一个独特形式。
通常来讲,我们所说的信用卡欺诈罪具体表现为是以非法取得财务为主要目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否违反了相应的信用卡管理法规,只要存在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以及获取了相应数量较大财产的这种行为,便可被视为此类犯罪。 至于信用卡欺诈行为,这其中就涵盖了譬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通过虚构身份信息的方式来骗得信用卡、运用已被废弃的信用卡、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非法使用信用卡等多种情况。 当然,在法律层面,对于此类犯罪有着自身特定的构成要素与衡量刑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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