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如何辨别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集资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一问题,其核心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或目的。
假如集资者在着手实施集资行为时,就毫无归还集资款项之意愿,反而任意地耗费、消耗集资款项,甚至卷走所有财物消失无踪等等,那么便足以被认为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或目的,进而判定其构成了诈骗罪。 反之,若集资者自身主观意愿确实属于希望以运营企业、开展业务等方式筹取利润用以偿还集资款项,然而由于经营不当或其他相关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归还,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并权衡集资者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行为表现,以此作为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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